12月30日,农业农村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公布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经各省(区、市)遴选推荐、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评审、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议、公示,认定412家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陆良县富民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成功入选。
陆良县富民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果品、蔬菜、红薯的种植、储藏、加工、国内外销售和普通货运业务于一体的农业龙头企业,年出口量达到5.5万吨,年出口额9600万美元,居中国鲜苹果出口企业第二名。先后获得“中国十大苹果出口品牌”“全国苹果出口10强企业”等荣誉称号。在2020年中国果品品牌价值评估中,“富民”品牌价值达到5.58亿元。
近年来,栖霞市立足当地苹果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化发展,壮大龙头企业规模,目前全市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达到2家,省级7家,烟台市级25家。